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

使用醫療券的規限

醫療券可用於私營西醫、中醫、牙醫、脊醫、 註冊護士和登記護士、物理治療師、職業治療師、放射技師、醫務化驗師( 專職醫療及化驗服務須按現行的轉介安排 )及於註冊名冊第1部分註冊的視光師所提供的服務。預防性、治療性及復康性的服務。

醫療券使用者

在2017年7月1日前,年滿70歲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的長者,便符合資格使用醫療券。計劃於2017年優化後,65歲至69歲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的長者,亦可於2017年7月1日起使用醫療券。